租住在義烏市大陳鎮的江西籍吳某,因在出租房內違規使用插線板,過失引發火災,今天(10月9日)下午,錢報記者從義烏消防獲悉,吳某被義烏市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1日的處罰。
事情還要追溯到10月5日,當天中午13時16分左右,義烏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大陳鎮郵電局后面住宅樓著火,支隊指揮中心立即調派北苑中隊、大陳專職、蘇溪專職共6車42人趕赴現場處置。
“當時我在出租房對面100米左右的飯店里上班,有人說我住的地方著火了,我就馬上趕過去,火已經很大了。”租戶吳某回憶。由于救援人員快速有效的處置,13時32分,明火被完全撲滅。據到場隊伍反饋,現場為一層樓的出租房起火,過火面積約為30平方米,未造成人員傷亡。
火災發生后,義烏市消防支隊迅速聯合市公安消防分局開展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經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和技術鑒定,查明起火點為吳某所租住房間內靠北墻的插線板處,起火原因是電氣線路故障。
據了解,吳某所租住的房子屬于違法建筑,房東偷偷在自家樓房邊上搭建了三間鐵皮頂、水泥墻的房子用于出租。吳某的房間在最南側,一把火不僅把吳某房里所有物品都燒成灰燼,也殃及到了隔壁租戶謝某,燒毀了停放在房外的一輛摩托車和一輛電瓶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吳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被義烏市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處罰。目前,吳某租住的違建出租房已被相關部門全部拆除。
秋冬季是傳統火災高發期,其中,引發火災的原因以電氣故障居多。電氣火災錯綜復雜,因其隱患多、易突發、監管難、發現難等特點,應以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燃”!
來源: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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