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時間:2013年10月11日
采訪地點:四季青騰飛汽車修理場
采訪人員:王凱明
現為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特聘專家和sae-china資深工程師、國家質檢總局汽車召回專家庫成員、汽車三包專業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全國汽車維修協會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現場媒體:中國消費者雜志社、中國汽車畫報社
[問]:目前交通狀況所致,使得駕乘人員,待著車內的時間也較長,可能一、兩個小時在路上都是正常的。這使得大家會比以往更加關注汽車內的微環境,尤其是空氣質量問題。車內空氣污染主要有哪些?又是什么導致的,可能很多消費者對這方面都不是很理解。
[王凱明]:氣味的問題,首先是一個感官性的東西,它需要有對應的評價條件,還需要有醫學上的評價標準,哪些氣體或者哪些物質是對人體有害的。再有就是“有味的不一定有毒,沒味的不一定沒毒”。我們對很多事物的認識是有一個過程的,目前來講,國際上對某些有害物質的認定,稱為“疑似致癌物”,但沒說“致癌物”,這個在某些報道中,“疑似”兩個字被省掉了,其實叫做“疑似致癌物”是個很科學的界定,什么叫“疑似致癌物”?就是說沒有直接被肯定為是導致癌癥的直接原因,但是從大量的醫療案例和很多因素的相關性,把它定為“疑似致癌物”。這些物質在世界上被公認的,在我們國家也是認定的,像“甲醛、苯”這類物質,包括室內空氣的標準也把這些列進去,所以這些物質如果在汽車內空氣中含有,或者說這些物質的成分超過一定量,是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來講要看它的量到了什么程度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從現實來講,污染物不可能絕對不存在。比如說你每天喝的水里是否沒有一點問題,我們不敢說,但結果是什么呢?有些可能隨著人體的代謝將這些物質排出去了,但當有害物質的量積累到一定程度,可能排不出去或不能完全排出,在體內積留,這時候就會對人身體的健康帶來影響。所以從氣味這個角度來講,所有人的關心,說明人們對身體的健康的關注,自我保護的意識在加強。作為汽車的制造者來講,應該為消費者提供更安全,更可靠,更好的產品,這個原則是沒有錯的。所以消費者的想法是有道理的。
從現實來講。光憑氣味去判斷一輛車對人體有沒有害是不全面的。首先我們應該說對這個氣味,是不是含有已經被界定的“疑似致癌物”,如果超過一定限值,肯定是有問題,這是沒什么可說的。但有些物質并沒有在醫學界被界定為“疑似致癌物”,它對絕大多數人可能沒有問題,但是對少數人,可能會有一定的刺激和不舒服感,因為身體敏感度和接受度都各有不同。比如我們在屋里放了一瓶打開蓋的醋,有的人覺得它就是一瓶醋,但有的人可能因此打噴嚏,感覺到刺鼻不舒服,甚至有的人可能有更強烈的反應。藥也是這樣的,所有的藥都會有一些副作用,因此在該藥的說明書中都會有詳盡的說明,而大多數人吃了可能沒問題,但對少數人就有非常明顯的反應,甚至可能帶來嚴重后果,這就是個體反應差異的表現。氣味也是這樣的道理,但如在車內含有被認定的疑似致癌物等有害物質,那確實是不應該的,至少不應該高于相關標準要求或者某些限值。
車內空氣環境是非常復雜的,還有很多種物質可能是未知的,作為標準制定來講,因為是為整個行業的發展和規范行為來制定標準,首先要對被列入的已被界定的有害物質沒有異議才可行,不可能把所有的物質都窮盡。就好像我們做標準和《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斷指南》時也是這樣,某個標準的制定不可能把所有問題都列進去,因為還有很多事物是在人們現有的知識領域還未認知的。比如像前段時間某一個品牌,消費者反映有很濃的氣味,經過技術鑒定和化驗分析,最后發現是一種醫學界目前并沒有被認定為對人體有害或致癌的物質,但這個氣味如果濃到一定程度,人們可能會感覺不舒服,有些人甚至引起頭暈等更明顯的癥狀,這種可能性確實不排除。就跟花粉過敏似的,有些人可能對某種花粉過敏而引發過敏性哮喘的道理是一樣的。
所以我覺得從氣味這個角度來講,如果我們覺得有氣味不舒服,可以去做一定的測試。根據測試的結果來判定,它是否有問題?但界定要有依據,不能隨便去做,另外各種不同的氣體和物質種類,要用各種不同技術手段才能測出它的成分和濃度,實際上這個測試成本非常高,甚至可能有些儀器,只有醫學部門有,也可能只有化學部門有,或車輛檢測部門有,都是分散的,這也是做這種測試中遇到的難題。所以目前國家規定了八種車內可揮發污染物的濃度標準,大家可以參考,目前對車內空氣質量,我國目前只有這個標準。
另外要說明的是,該標準在我國目前還是一個推薦性的標準,很多人想把它推進為一個強制性的標準,這需要一個過程,并不是簡單的將推薦性標準轉變成強制性標準就能解決的。推薦性標準確實像很多人理解的那樣,企業可以不執行,但實際上任何一家企業都有自己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中都會有與此相同的或類似的內容規定,而且一般來講,企業標準都會高于國家標準,什么原因呢?國家在制定一個標準的時候,要照顧整個行業的現狀和發展,這個要求制定出來以后大家必須執行,所以在一般的情況下,其企業標準是高于行業和國家標準的,特別是大品牌為了保證競爭力和行業領先,更是這樣。
如果單從標準的測試方法和某些限值上看,我們跟國外是有一些不同,但用于對車內空氣質量評價的強制性標準,世界上目前還沒有,都是指導性標準或規范。關于氣味的問題,我相信隨著這個行業的發展,還有人們對健康理解的加深,有些新的標準還是會不斷出臺的。另外車輛使用環境和方式不同,測試方法不同,得出的結果也會不同,往往不具有絕對的可比性。比如歐盟標準的限值,是模擬車輛在較高溫度暴曬的情況下所做的,而我國的標準則是規定在一個較低的溫度條件下所做的,但把測試時間延長了,這樣兩個不同的實驗條件,得出的結果可以說有一定的相關性,但是從科學的角度不敢說有絕對可比性。還有大家當然都知道,密封越好的車,車內氣味越不易自然排出,在同樣條件下可能會感到氣味更濃,因為一般來講物質的揮發受溫度影響,溫度越高,揮發性會更強。
[問]:您能具體跟我們談談,比如車內有害氣體達到什么濃度,會對消費者有影響嗎?
[王凱明]:正如我上面講的,由于目前國家和行業都沒有被廣泛認可的強制性標準,因此這個量不好說。另外不同的物質,對不同的人,有些很快會帶來反應,有些反映是一個較長的過程。所以說對消費者來講,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除了有維權的意識外,還要有一個自我保護的意識,還應學會怎么去盡可能減少這種氣味對自身的影響。
我也是一個汽車消費者,當車停放較長時間,特別是在暴曬了以后,進車之前和之后盡可能開門和開窗通風,以便迅速把里面積存的物質,不管有沒有毒,還是有沒有味,先換氣,就跟咱們在上班時都會把家里門窗鎖了,但回家后第一件事是先開窗,通風,空氣流通對人的健康總是有好處的。另外還應注意空調的合理使用和車輛的正常保養。
再一個就是合理裝飾。很多人買了車以后,當心肝寶貝,容易出現過度裝修。不是人使用車,而是車使喚人了,又裝地膠,又買毛墊,花了很多錢裝飾,從健康角度講沒有任何好處,因為你所裝飾的這些材料是否合格由誰來做檢測?汽車界有這么一個慣例,就是在做氣味檢測時,只使用新車,不使用在用車輛。因為使用環境不同,裝修內容和材料不同,這樣的檢測結果即便不合格,也不具說服力。這時如果再向消費者解釋,一般都接受不了,而且企業也不愿意糾結在這種復雜說不清的矛盾中,所以一般的汽車廠家是拿新車做測試,新車在試驗環境下必須通過國家和企業的相關標準。
關于裝飾的問題,可舉個例子,有一個車主,新車使用時間不長,總是司機側的車門控制模塊燒毀,幾乎每一個禮拜燒毀一塊,4s店一直負責任的解決問題,但幾次更換后故障仍然出現,找不到原因,到了最后就都不敢再換了,因為換上去還會燒,最后把有關線路及部件都檢查后也沒有發現明顯問題。但在檢測中偶然發現當從車內開啟司機側門時有高壓靜電跳過的火花,其禍根就是座椅上鋪的人造皮毛,人在駕駛中不斷與皮毛摩擦產生靜電,拉門把的時候,靜電會沿金屬部分釋放,正好門把下方就是門控模塊,一下就打過去了,因為當能看見靜電火花時就已經上千或上萬伏了。最后實際上只是做了一個靜電釋放路徑來解決此問題。所以說,過度裝飾,也會帶來你想不到的問題。
就好像裝修,同樣你買漆,你可以買質量好的,無味,你也可以買很便宜的,效果就是不一樣,所以說關于車輛的氣味應該有維權的意識,如果你確認有問題,可以委托檢測,但是檢測并非像某些人想象的那么簡單,而且這個過程可能很長、費用會較高,所以在“三包”中我們建議,如果出現問題,盡可能用協商和專家參與調解的方式作為解決問題的主要方式。作為個體消費者,由于信息和專業知識的不對稱,屬于弱者,經不起時間的消耗,專業機構測試費用的消耗,通過協商和調解解決問題才是根本目的。你買車是為了用,如果有問題迅速幫你解決了,合法權益得到保障才是最大實惠。但我們也并不贊成掩蓋問題,如果確實想做測試,也沒有問題,有相應的機構來做這個,但檢測機構目前一般不接受個人委托,必須爭議雙方共同認可相應的檢測機構后,才會被受理,如果只是單方委托的測試結果一般不具法律效力。還有一個申請檢測的途徑就是通過消協、相關政府部門,或者法院來指定,這也是可以的,不建議個體單獨行為來處理這些問題。因為這涉及到標準、實驗方法,實驗環境、從業人員的規定,不是簡單找個檢測機構做個測試就可以了,涉及到的部門和認定環節也是個復雜的流程。
[問]:從新車來看,您認為就污染源,是存在于車輛的整體設計、生產環節中,還是與零部件配件采購有關,您認為最大的污染源是出自于哪里?
[王凱明]:廣義上講,所有跟化學物質或者是合成材料有關的,都有可能是污染源,因為汽車是由幾萬個零部件生產組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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