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光照明是目前最常用的一種照明方法,它是利用投光燈照亮建筑物或自然物,起到強光強調的一種有效的方法.泛光照明是最具表現力的照明手段,在塑造城市美麗夜景方面有著很大的作用。它可以照亮建筑、橋梁、樹木、臺階、雕塑、柱頭等等。幾乎無所不包。
進行泛光照明時應當確定選用的光源類型、燈具的光通輸出比和光度特性、投光燈的位置等。
因此在照明設計時必須考慮以下諸多因素:要強調的面或形體的顏色和質感;觀察點的位置;被照物到燈具的距離;周圍的照明情況以及預期的效果等等。
建筑物的泛光照明設計在整體的考慮有下列幾點是首先要確認的。
1、觀看的方向: 建筑物可能是從各個不同的方向.角度都可以看得到,但一般在設計著手之前,我們先要決定某一個特定方向來做為主要觀看的方向。
2、距離: 一般人可能的觀看距離.距離的遠近會影響人對于立面外觀觀察的清晰度,同時影響照度高低的決定。
3、周邊環境及背景: 周邊環境及背景的明暗會影響主體所需的照度。如果周邊很暗則需要些許燈光就足以照亮主體,若周邊很亮則燈光就必需加強才能夠凸顯主體。
除了建筑物的周邊環境之外,建筑物的外墻材料是影響燈光效果最矩的一個因素。
基本上是來說,混凝土、石材、磁磚等表面較粗糙的材料經燈光照射后的效果較好,鋁材、不銹鋼、玻璃等表面光滑的材料因會造成全反射,不但燈光的效果不顯且會因反射而造成污染,此現象尤以反射玻璃最為嚴重,不可不慎。
在建筑物外觀夜間照明的設計上,大致可分為下列之步驟:
決定所希望的燈光效果,建筑物因其本身外觀之不同而可能產生不同之燈光效果,或是較均勻的感覺,或是明暗變化較強的感覺;可以是較平實的表現方式,或是較活潑的表現方式,均依建筑物本身的屬性來決定
選擇適合之光源,光源之選擇應考慮光色、演色性、效率、壽命等因素。
光色與建筑物之外墻材料顏色有相當于關系,一般來說,經磚、黃褐色的石材較適合使用暖色光來照射,使用光源為高壓鈉燈或鹵素燈。白色或淺色的大理石則可以使用色溫較高的冷白色光(復金屬燈)來照射,但使用高壓鈉燈也無不可。
決定所需之照度,所需照度主要取決于周邊環境的明暗以及建筑物外墻材料顏色的深淺。一般來說,次要的立面之照度為主立面之一半,借兩個面之明暗不同可以表現出建筑物之立體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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