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在強制執行的威懾下,兩被執行公司主動將90372.36元賠償款匯入安徽省霍邱縣人民法院標的款專戶,李某申請執行霍邱某光纜公司、霍邱某股份公司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也隨之圓滿執結。
2017年10月,李某駕駛貨車在霍邱某鄉鎮道路上行駛時掛到橫穿公路帶有紅白標志的通信光纜,李某準備將所掛的通信光纜挑下,但由于通信光纜有彈性,與供電線路相接觸彈回導致李某觸電。后李某被送到醫院治療,出院后共花去醫療費36917.36元。經司法鑒定所鑒定,李某被評為十級傷殘。電傷李某的光纜與電線架設線路離地面垂直高度達不到規定高度,且屬于同桿架設,霍邱某光纜公司、霍邱某股份公司存在著混合過錯,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李某依法向霍邱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法院依法判決霍邱某光纜公司、霍邱某股份公司連帶賠償李某人民幣90372.36元。判決生效后,霍邱某光纜公司、霍邱某股份公司未履行賠償義務,李某依法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霍邱某光纜公司、霍邱某股份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在執行過程中,兩家公司因各自應擔承擔的份額產生分歧,導致生效判決遲遲難以落實。為了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主動上門與兩家公司的負責人溝通,耐心的將拖延執行的后果詳細告知。在強制執行的威懾下,兩家公司的負責人當即表示愿意履行賠償義務。
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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