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27日訊 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網站近日消息,近期,為進一步加強停車場內充電設施的建設和管理,促進北京市電動汽車的推廣使用,根據國家和北京市法規、政策要求,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和北京市交通委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停車場內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京管發〔2018〕94號),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有序推進停車場內充電設施建設。嚴格落實新建停車場充電設施配建指標,合理規劃布局既有停車場內充電設施建設,督促停車場產權(經營)單位落實好充電設施建設主體責任,確定電動汽車充電專用泊車位,科學合理有序實施充電設施建設。二是加強充電設施的日常使用管理。設置充電設施標志標識,做好充電設施日常巡查維護;加強對燃油車和電動汽車的分類停車引導,發現燃油車占用電動汽車專用泊位的情況,及時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執法。三是強化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充電設施產權(運營)單位為責任主體的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停車場產權(經營)單位與充電設施產權(運營)單位簽訂安全責任協議,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大行業監管力度,開展充電場站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充電設施權屬單位(運營企業)進行整改。
來源:360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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