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智能制造網 智造快訊】美、歐、日在領域的研究開展較早,分別從車輛智能化及交通信息化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已形成大量產業化成果。相比之下,我國在自動駕駛的研發方面較為落后,尤其是在法律法規的制定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自動駕駛競爭白熱化 法律法規有待健全
目前,低碳化、智能化及信息化逐漸成為現代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研究方向。智能汽車是促進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技術,也是未來汽車工業發展的必然趨勢。隨著汽車智能化的演進,如今自動駕駛已經不再是人們獵奇的熱點,但圍繞自動駕駛展開的行業競爭正在進入白熱化階段。
就在近日,美國汽車制造商福特宣布成立一家自動駕駛汽車公司,在2023年之前福特將總共為新的自動駕駛公司投入40億美元。據悉,這是目前車廠陣營中宣布的對自動駕駛最大的一筆投入。
此外,通用汽車也表示,將在2019年投產的真正的自動駕駛汽車。值得注意的是,通用汽車完全取消了方向盤以及制動踏板,駕駛員將不再對汽車擁有控制權。與此同時,通用汽車還計劃在2019年之前使用無人駕駛汽車開創一項打車業務,不過具體情況該公司并未透露。
盡管自動駕駛頻頻出現在公眾視野中,但其實它離我們還有距離。目前全球市場上具有一定“自動駕駛”功能的車,即配備了adas系統的量產汽車,都只屬于l2級別的。而按照目前sae的分級標準,l3等級才是他們認為自動駕駛智能化分級的最低階段。由此來看,當前市場中所出現的所謂自動駕駛汽車,其實大部分都只是空有虛名。
另外,自動駕駛涉及到多項高新技術,并不單單只是一項技術的創新研發便可實現。其中最主要的是人工智能,相當于駕駛者的大腦。此外,還有一些輔助技術,比如激光測量,聲波測量,運動,等等。目前這些輔助技術很多都已經非常成熟,但是人工智能還處于起步階段,這是制約自動駕駛發展的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關于自動駕駛的法律法規也尚未明確。目前,有部分國家已經提出了相關的政策舉措:2016年,美國政府出臺了《聯邦自動駕駛汽車政策》,這對于自動駕駛汽車的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日本政府提出了《自動駕駛相關制度整備大綱》,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界定了自動駕駛3級(有駕駛員乘坐狀態以及有條件的自動駕駛)發生事故時的責任;此外,歐盟也積極開展相關研究,通過修改現行有關駕駛的法律法規來推動自動駕駛的快速發展。
而從目前我國的政策看,國家鼓勵汽車技術創新及智能交通的發展,但是按照人工駕駛來制定的具體條款,還沒有專門的章節來規定智能汽車無人駕駛情況下的規范,所以急需制定一項專門引領智能汽車發展的綱領性政策。
來源:網絡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