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發改委(物價局)獲悉,日前,該局轉發了省物價局《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在去年降低銷售電價的基礎上,今年嘉興再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通知》指出,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電價和輸配電價每千瓦時3.3分錢(含稅)。
《通知》還要求規范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向轉供電用戶在國家規定銷售電價之外收取的各類加價。
據了解,這是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降低企業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要求。由于現在已經進入5月中旬,而按照《通知》,新電價自4月1日起執行,電力用戶4月1日及以后的用電量,可按對應抄表周期內日平均用電量乘以應執行調整后電價的天數確定。
此次降價電價總共能幫我市一般工商業省下多少錢目前還不好估算。從字面上理解,這次降價,更多的是政府讓利,為企業減負。
另據悉,省物價局還下發通知,減輕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負擔。根據省物價局《關于對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對擁有余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的企業向接網電網公司支付的系統備用費,按我省大工業電力用戶變壓器容量計收基本電費的方式和標準減半征收,同時暫免收該類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
來源:嘉興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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