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辦證審批程序大大簡化,目前隆平高科已圓滿實現了今年生產基地的布局和擴展,保障了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順利實施。”在湖南長沙市,隆平高科董事會秘書劉俊以“兩證合一”為例,向記者談起了農業部行政審批簡政放權給企業帶來的政策“紅利”。
2016年新《種子法》出臺后,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種子經營許可證實現“兩證合一”,即企業只需要在注冊地辦理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就可以開展種子生產和經營。其實,“兩證合一”只是農業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個范例,隆平高科也是諸多簡政放權受益者的一個代表。
近年來,農業部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遵循“依法、規范、公正、廉潔、便民、高效”的原則,著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各項工作,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農村持續發展營造了健康環境。
簡政放權——積極主動做“減法”改革激發新活力
在今年6月召開的農業部常務會議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強調,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別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本屆政府轉變政府職能的“先手棋”“當頭炮”,是一場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我們一定要站在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高度,認真學習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精神,由微觀管理、直接管理為主轉向宏觀管理、監督管理為主,對接群眾需求,對手中的權力和相關利益主動“割肉”,切實轉變觀念、提高本領、創新手段、優化服務。
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也多次強調,行政審批改革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手段,行政許可事項設計是否科學合理、行政審批權力運行是否高效便民,直接影響著政策紅利的釋放和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要與時俱進創新思想和工作方法,用政府權力的“減法”、加強監管的“加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
而據農業部副部長葉貞琴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業部已經提出取消下放31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建議,比例達到54%。同時,取消或者免征了一批農業行政事業性收費,把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全部改為后置審批;清理了一批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不再指定中介服務機構。
“推進簡政放權,把該放的權力放活、放到位。通過這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激發了農業企業的活力,減輕了企業負擔。”葉貞琴說。
2013年以來,農業部獸醫局緊緊圍繞“防風險、保安全、促發展”的核心任務,多措并舉推進獸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了“獸藥安全評價單位資格認定”許可事項,取消了省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對農業部負責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審批初審;下放了“獸藥生產許可證核發”許可事項。
“獸藥生產許可證核發事項下放后,我已經在省里辦了5個創新型產品的許可證了,企業效益越來越好。在省里辦證既節省了辦事時間,提高了辦事效率,增加了發展活力,又強化了地方獸醫部門的管理責任和服務意識,有利于形成更好的市場秩序。”在滿眼青青翠竹的浙江安吉縣,惠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金松深有感觸地對記者說。
在湖南瀏陽縣永安鎮,長沙成農飼料有限公司的基地負責人許亮淼說:“現在預混合飼料的生產許可證在省里就可以辦理了,審核時間由以前的6至9個月縮短到了13個工作日,不僅節約了時間和成本,而且減少了企業的運營風險。”百姓和企業對審批之弊感受最深,對改什么、如何改、成效如何最有發言權。因此,只有讓民眾和企業知曉放權情況,監督放權進程,評價放權效果,才能確保簡政放權落到實處。
“作為一家多年從事種子進出口業務的公司,我們每年都要辦理很多批次的種子進口審批。從去年開始,我們感覺檢疫審批情況發生了變化,給企業帶來了不少便利。”北京奧立沃種業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費耀告訴記者。
以前,企業辦理引種審批需要繳納引進種子貨值1%的費用,從2016年5月起,農業部全面取消了國外引種檢疫審批收費。費耀說:“這是真正做到了為企業減負,不僅降低了我們的進口成本,也通過傳導效應給廣大農戶減輕了用種負擔,因為種子的銷售價格也會隨之進行相應的調整。種子價格的下調又促進了農戶購買和使用進口良種的積極性。”
同時,檢疫審批手續的簡化也給企業帶來更高效的運轉。“以前辦理審批需提交六七種文件,現在只要提交兩三種,特別是不再要求提交一些需要國外提供的文件。原來準備一套報批文件需要三五天甚至更長時間,現在往往一天就可以準備完畢。現在審批大廳和相關人員辦事效率也高,大大加快了審批速度。只要企業提交的報批文件完備、合規,一般不會超過5個工作日,甚至更短,因此種子的進口速度也可以加快,我們也能保證給農民及時供種了。”費耀滿意地說。
放管結合——依法行政強監管后續檢查要求嚴
放權不是放任,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并不意味著撒手不管了,而是從“重審批、輕監管”轉向“寬準入、嚴監管”。葉貞琴強調,只有管得好、管到位,才能放得更開、減得更多。
對于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農業部逐項制定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對于下放的事項,加大對地方農業部門的培訓、指導和監督。同時對省級農業部門開展延伸績效考核,確保地方能夠接得住、管得好。
依法行政,法規銜接必須確保及時。按照國務院對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決策部署,農業部漁業局、畜牧業司配合全國人大、國務院法制辦、農業部政法司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廢止《漁船修造廠認可辦法》《漁業污染事故調查鑒定資格管理辦法》《海洋漁業船員發證規定》;修改《漁業船舶船名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草種管理辦法》《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家畜遺傳材料生產許可辦法》等有關規章。并且及時印發指導意見,細化部、省銜接工作;加強對地方的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提高行政許可審核專家隊伍能力;強化后續監管,督促地方管理部門落實工作責任。
湖南省飼料工業辦公室副主任楊建武告訴記者,2013年11月,湖南省飼料管理部門承接了農業部下放的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核發工作。在“兩個審批”下放之前,有的企業因為審批流程較長,不能及時拿到許可證,辦理免稅都受到了影響,有的企業因為資料不合格被退回來,改正后再報到部里審批,又要耽擱不少時間。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非常有必要,但審批下放后省級管理部門的責任也更重了,為做好申證企業的現場評審工作,嚴把市場準入關口,我們制定了《湖南省飼料生產企業設立審查和年度備案工作規范》,規范審批程序,成立了專家委員會,在網上公示審核條件,彰顯公正、公平、公開。同時,根據農業部要求,把是否實施《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也作為許可條件之一,進一步加強對飼料生產的事中事后監管。”楊建武說。
湖南百宜飼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羅葉清對飼料行業的行政審批改革很認同:“對企業來說,時間就是金錢,審批下放到省里后,政府進一步加強了質量監管,有效降低了企業產品質量投訴率,從而提高了企業效益。”
近年來,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資格認定行政審批事項,農業部在推進網上審批、優化審批環節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不斷提高審批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減輕申請機構的負擔。而實施監督檢查是強化獲證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途徑,可以有效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規范、健康發展,真正護航“舌尖上的安全”。2016年,農業部組織開展了全國范圍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監督檢查工作,按照“誰發證、誰監管”原則,由農業部和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組織實施。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細則》,在第一階段組織全面自查之后,第二階段進行“飛行檢查”。采取“雙隨機”方式,即農業部抽取15名專家,隨機搭配成5個檢查組。檢查不預先發文通知,僅在專家組出發前24小時內電話通知,檢查內容包括查看現場、查閱檔案、走訪人員和座談等,重點對涉及機構法律地位、檔案記錄、人員上崗與任命、檢測工作、檢驗報告等35個條款進行核查。對存在問題的機構,視情節輕重,處以注銷機構考核合格證書、責令整改6個月、限期改正3個月等處罰措施,并通過約談、跟蹤整改等措施進行后續監督。
今年6月12日,農業部獸藥gmp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派出的飛行檢查組突然來到浙江博信藥業有限公司,從實驗室、樣品室到原材料庫,對該企業從各個環節進行了全面檢查,并提出了整改建議。
據了解,農業部持續推進獸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強化對取消和下放事項的事后監管和指導工作,堅決杜絕“一放了之”,避免出現“一放就亂”現象。農業部每季度都會發布各省獸藥監察所的監督抽檢結果,把出現異常的企業列入重點監控。今年進一步加大監控力度,規定只要有一批產品檢出違規添加就列入監控,必須進行“飛檢”,督促和幫助企業提升質量水平。根據“飛檢”結果,當地農業執法大隊會同時啟動執法程序。
在“飛檢”現場,浙江省畜牧獸醫局飼料獸藥監督管理處處長朱家新對飛行檢查組專業、認真的工作態度十分欽佩。“‘飛檢’幫助我們排除安全隱患,既嚴格監管又指導服務,督促企業牢固樹立底線意識、安全意識。”他對記者說。
優化服務——群眾需求為導向創新工作提質量
2017年1月5日,寧波振鶴船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嚴林華來到北京,專程給農業部漁業船舶檢驗局送來錦旗,上書“廉潔奉公,熱情服務”,以此感謝船檢局對“中巨冷1”6000噸漁業冷藏運輸船在檢驗辦證過程中提供的熱情服務與幫助。這艘先進的大型漁業輔助船建造難度大,交船時間緊,承造企業面臨較大的按時交船及資金運轉壓力。在得知企業的實際困難后,船檢局組織浙江省驗船師全力配合船舶工期,及時完成檢驗,并幫助企業對檢驗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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