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調整天然氣進口稅收優(yōu)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2017年10月1日起,將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26.64元/gj,將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0.94元/立方米。2017年7月份至9月份期間,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27.49元/gj,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0.97元/立方米。
據(jù)了解,2016年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將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28.34元/gj,將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1.00元/立方米。2015年10月份至12月份期間,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33.58元/gj,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1.19元/立方米。
有專家認為,進入供暖季后,我國天然氣供應趨緊的形勢嚴峻,由于北方市場進口氣偏少,僅靠國產(chǎn)氣難以滿足下游需求,供應壓力更為突出。主管部門能夠根據(jù)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天然氣進口稅優(yōu)惠政策,促進天然氣市場供需平衡。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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