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印發的《關于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為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增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要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更加積極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增信,幫助企業復工復產、渡過難關。
《通知》要求,政府控股的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要積極為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增信,努力擴大業務規模,提升服務效率,及時履行代償責任,依法核銷代償損失,協調金融機構盡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著力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為數眾多的小微企業作為最大的就業“吸納器”,對社會穩定、經濟繁榮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自疫情發生以來,大量抗風險能力較弱的小微企業面臨著周轉資金短缺等問題。為了幫助小微企業盡快走出困境,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幫扶紓困力度,并且從減稅降費等方面出臺了很多降低成本的舉措。
盡管政府出臺了各種獎懲措施來推動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支持,但金融機構是市場主體,要考慮風險對自身的影響,對于風險較大的小微企業,金融機構要么不敢放貸,要么提高貸款利率,其政策效果不是很明顯。此時,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的作用就顯得較為重要。
由于我國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起步較晚,發展時間較短,目前還存在很多問題,比如資本規模較小、擔保主業盈利性差、再擔保分險功能和穩定器作用有待加強等問題比較突出。特別是在疫情影響下,這些問題更加突出。因此,為了更好地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的作用,此次《通知》針對目前的問題提出一些具體要求。
《通知》提出,將推動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加快開展股權投資,力爭2020年投資10家支小支農成效明顯的地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推動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批量擔保貸款合作,力爭實現2020年新增再擔保業務規模4000億元目標。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合作機構單戶100萬元及以下擔保業務免收再擔保費,2020年全年對單戶100萬元以上擔保業務減半收取再擔保費。
《通知》對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將2020年全年對小微企業減半收取融資擔保、再擔保費,力爭將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進一步提高支小支農業務占比,確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金額和戶數占比不低于80%,其中新增單戶5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50%。(記者 王麗娟)
轉自: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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