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中機中心發布新能源產品清理整頓的通知,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產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應當自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及依據標準》。到目前為止,有157家企業的2210款新能源車型仍未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補充提交相關檢測報告。
在這批不符合標準新能源汽車產品中,純電動產品有1888款,占比85.4%;混合動力產品(含插電式)汽車產品309款,占比14%;燃料電池汽車產品13款,占比0.6%。
據統計,2210款需整改的產品中有2046款新能源商用車產品。其中,包含客車產品1228款,占比55.6%;專用車產品有818款,占比37%。
來源:方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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