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泡餐具的重新啟用讓消費者們不放心,其中個*重要的一點就是安全沒有保障。近日,相關部門解決了這一存在的潛在不安全。
國家質檢總局、工商總局、食藥監總局已在近日聯合發通知,指出發泡餐具上市應符合兩個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包裝用聚苯**成型品衛生標準》、《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并建立和保存檢驗記錄。
點評:有關部門制定兩個標準是很有必要的。前一個標準規定從色澤、無異味、無異嗅、無異物等角度進行規范,后一個標準則主要針對發泡餐具允許使用的添加劑。希望使用發泡餐具的單位,如餐館、食堂等建立索證索票,來路不明的發泡塑料餐具一律不采購,這樣才能保證消費者的安全。遺憾的是,這次通知中依然沒有涉及回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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