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國家衛健委、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聯合印發的《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發布。《指南》規定了建設營養與健康學校在基本要求、組織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膳食營養保障、營養健康狀況監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運動保障、衛生環境建設等九個方面的內容。
記者注意到,《指南》第六章膳食營養保障中明確要求,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不得售*高鹽、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不得對含糖飲料、調味面制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
《指南》還要求以班級為單位的健康教育課程開課率達到100%,每學期至少6學時。同時,學校需配備有資質的專(兼)*健康教育教師,定期接受相關培訓。學生餐每餐供應的食物要包括谷薯雜豆類、蔬菜水果類、水產畜禽蛋類、奶及大豆類等4類食物中的3類及以上。食物種類每天至少達到12種,每周至少25種。
與此同時,《指南》要求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和家長陪餐制度。制定陪餐計劃,明確陪餐人員和要求,做好陪餐記錄。
《指南》還在****方面提出要求:學生每天在校需要進行至少1個小時符合要求的陽光體育運動,包括但不限于拉伸練習、平衡靈敏協調練習、心肺耐力練習、力量練習、脊柱健康練習和骨質增強型運動。學生需要掌握 1~2 項運動技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優良率小學需達到80%以上、初中需達到75%以上、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70%以上。
國家衛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南》的制定是為了將促進營養與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實施的全過程,其目的和意義在于:一、適應兒童青少年生長發育需要,關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從食品安全、合理膳食、科學*動、口腔健康、視力保護和心理健康等多個維度提出規范化要求,以全面促進學生健康;二、推動學校營養與健康工作,以中小學校為突破口,通過建設和推廣,營造校園健康氛圍,引導師生不斷增強營養與健康意識;三是通過“營養與健康學校”這一窗口,搭建從學校到家庭再到社會的傳遞鏈,傳播正確的健康知識和行為,加快全社會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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