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菜籃”里裝的是沉甸甸的民生——蔬菜供應是否能滿足市民需求?如何有效避免“菜貴傷民、菜賤傷農”的怪圈?昨日,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并原則通過《長沙市蔬菜基地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長沙將進一步保障城市蔬菜的有效供給、價格穩定和食用安全,并促進蔬菜產業的發展、致富農民。
長沙菜地缺口達6萬多畝
“按照最低保有量制度的要求,長沙市應有蔬菜基地16.5萬畝,而目前僅有10.3萬畝,主要分布在長沙縣、瀏陽市和寧鄉縣,缺口超過6萬畝。”市法制辦負責人匯報情況時說,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蔬菜產業發展保障市場供應的意見》的要求,地級市須按照城鎮常住人口最低人平0.033畝的標準保有城鎮菜地面積。
《條例(草案)》要求,市蔬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最低保有量標準測算全市蔬菜基地的面積,提出各區、縣(市)蔬菜基地的面積指標,報市政府批準后,將面積指標下達到各區、縣(市)政府。
基地周邊污染項目禁入
《條例(草案)》明確規定,蔬菜基地應當常年種植蔬菜。不得棄種拋荒,擅自改變性質和用途;禁止在蔬菜基地上取土、挖沙,傾倒、排放有毒有害的污水和氣體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禁止在蔬菜基地周圍建設污染環境、影響蔬菜生產的項目等。
《條例(草案)》要求,生產經營者應當對蔬菜質量安全負責,生產無公害、綠色、有機蔬菜。同時,應自行或委托檢測機構對蔬菜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檢測,并建立蔬菜農藥殘留檢測機構。
另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門須加強監管,推進標準化蔬菜生產,建立健全檢驗檢測、質量追溯和質量安全風險預警體系,及時向社會公布蔬菜基地的蔬菜質量監督結果。
資金扶持促優先供應本地
為保障蔬菜基地的發展,《條例(草案)》規定了資金、信息、技術等扶持制度。
凡是新建規模化、標準化蔬菜基地的;擴建和提質改造現有蔬菜基地的;推廣科學種菜、育苗,進行技術培訓、科研實驗、技術推廣的;或是其他政策性支持的項目,都可向市、縣(市)蔬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蔬菜基地補助基金。
同時,為滿足“淡季”市場供應,平抑菜價,《條例(草案)》規定,市蔬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制定本市短周期應急蔬菜種植指南,對根據種植指南進行生產的經營者可以給予一定補貼。
通過上述對蔬菜基地建設和應急蔬菜種植進行資金補助、補貼等手段,《條例(草案)》鼓勵蔬菜基地優先供應本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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