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參展單位:
由農業部、福建省人民政府聯合主辦的海峽(福州)漁業周暨第六屆海峽(福州)漁業博覽會,將于今年9月中旬在福州海峽國際會展中心隆重舉行。為推動水產品的品牌建設,加大對優質水產品的宣傳,有效提升優質產品的社會認知度,應參展企業的要求,經海峽(福州)漁業周•漁業博覽會組委會研究決定,委托福建省水產加工流通協會開展對本屆水產品參展企業的評獎活動。現將評獎辦法及有關評獎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名稱
本屆漁業博覽會設一種產品獎項,為“第六屆海峽(福州)漁業博覽會優質產品金獎”。獲得優質產品金獎的企業,同時獲得金獎企業稱號。獲獎產品及企業由海峽(福州)漁
業周•漁業博覽會組委會代表活動主辦方頒發給金獎證書和獎牌。
二、產品申報范圍
以水產品為原料,加工成的魚糜食品、休閑食品、美容食(用)品等;以魚漿為原料加工的形、色、味與原海洋生物相似的模擬水產品;以優質水產品加工成的魚片、魚段在國內外市場銷量較大的加工品;以鮑、參、刺等加工的優質、高值水產精品。企業申報評獎均以單一產品申報參評。其中,活體品種國內外市場年銷售量應達100噸以上;冰鮮、凍品品種國內外市場年銷售量應達1000噸以上(均應提供有效的產品銷售證明)。
三、評選數量
本屆漁博會評選參展企業共50家100個產品(原則上每家參展企業不超過3個金獎品種)。
四、申報條件
申報產品必須是近三年未發生過質量安全問題的本屆海峽(福州)漁業博覽會的參展企業及其參展產品(包括臺灣和境外的參展企業)。
五、組織管理
㈠由組委會組織行政管理、行業協會領導組成“第六屆海峽(福州)漁業博覽會優質產品金獎評審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陳澤鑾副廳長擔任,委員由劉常標(省海洋與漁業廳漁業處處長)、陳蘇麗(省海洋與漁業廳加工流通與質量監督處處長)、李振泰(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陳繼梅(福建省水產加工流通協會理事長)等組成。
㈡由福建省水產加工流通協會負責組成10人以上的專家評審小組,按照評委會的要求做好評審的各項工作。專家評審小組由陳繼梅任組長(福建省水產加工流通協會理事長),李金秋(福建省水產加工流通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萬百源(福州市水產學會理事長)任副組長。
六、評獎程序
本次評選活動采取參展“企業自薦、專家評審、評委會審核、媒體公示、評委會復核、組委會頒獎”的辦法進行。
㈠企業自薦。參展企業按要求如實填寫附件1、附件2,并提供相關資料,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報送到福建省水產加工流通協會。
㈡產品送樣。屬干品、休閑食品等的申報產品可送少量樣品到福建省水產加工流通協會;屬凍品、活體的申報產品可以圖片、文字說明。
㈢專家評審。專家小組根據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符合性進行認真評審,并寫出評審意見,匯總報評審委員會審定
㈣評委會審核。評委會根據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審核把關,提出入圍名單。
㈤媒體公示。入圍名單在相關媒體上公示七天,并由評審組收集社會意見。
㈥評委會復審。根據公示情況由評委會會同專家評審組進行復核,確定獲獎名單。
㈦組委會頒獎。舉行頒獎儀式,由組委會領導向獲本屆金獎產品和金獎企業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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