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8月17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在百貨公司購買的減肥食品被藥監部門查出了問題,北京的陳先生選擇訴訟維權,告百貨公司十倍賠償,今天(17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案件。
原告陳先生今年分三次到國泰平安百貨有限公司良鄉店購買了三種減肥食品,包括極瘦膠囊、綠瘦玉人膠囊,蘋果醋膠囊等,共計2390多元。他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核實該三種產品時,發現產品與網站不符,于是舉報到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房山分局。3月16日藥監局書面告知陳先生,經向挺靚牌減肥膠囊、俏妹牌減肥膠囊生產地青海省西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西寧市無西寧華高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及青海青藏高原天然藥用植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也無西寧市城東區北小街28號這個生產廠家地址。所以陳先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訴至法院,要求百貨公司退還貨款并支付價款的十倍賠償金兩萬多元。
百貨公司不同意十倍賠償。他們只承認極瘦膠囊、蘋果醋是他們銷售的,愿意退貨,沒有銷售過陳先生購買的玉人牌綠瘦膠囊,他們賣的是大地牌綠瘦膠囊,雖然包裝一樣,但是有一行品牌的小字是有區別的。被告方還提出生產廠家出現問題,應找生產廠家主張權利。
為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系,原告方出示了發票、刷卡單,同時提交藥監部門的舉報辦理告知書,證明被告出售的產品是不合格食品。被告方認可這些證據的真實性。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法官休庭進行庭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擇日判決。
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盲目輕信所謂減肥產品的廣告宣傳,應該在監管部門的官方網站查詢批號、生產廠家等備案資料,同時還要慎重使用,健康減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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