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網訊 去超市購物,買回來的餅干卻臨近保質期;大瓶飲料沒問題,但與其捆綁在一起銷售的小瓶還有兩三天就過期了……許多市民可能都有過類似的經歷。近日由國家工商總局起草的《流通環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和超過保質期食品退市和銷毀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超市要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設立"臨界專區",避免混肴以示區分,類似尷尬可能會得到終結。
準新規
區分臨近保質期食品
該辦法在8月12日起至29日公開征求意見。它對流通環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和超過保質期食品退市和銷毀作出規范,并明確地方各級工商部門負責監督。
根據要求,食品經營者對其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切實履行退市和銷毀的責任和義務。食品經營者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對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時進行清理,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違反上述規定的,工商部門將責令其改正,并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工商部門將對其處以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過,這里所稱的食品不包括保健食品和食用農產品。
記者探訪
促銷品可能臨近保質期
許多市民可能都會有這樣的疑問,超市大量的臨近過期食品流向何方?記者在各大超市看到,一般促銷商品的保質期都非常臨近。更容易迷惑人的是,一些商家對飲料、牛奶等采用捆綁促銷的方式,將兩瓶飲料用膠帶紙綁在一起,其中一瓶的保質期可能會特別臨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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