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江女士反映:我家孩子剛滿6個月,一直吃某品牌奶粉。近日,我發現該系列奶粉2段(6-18個月嬰兒)包裝上寫有香草味食用香料,奶粉添加香料是否違反規定?
記者核實:記者在家樂福超市發現,幾種品牌2、3、4段(適用范圍涵蓋較大嬰兒和幼兒)的嬰幼兒奶粉中添加了食用香料。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張副教授說,化學添加劑對寶寶健康不會有好處,添加的劑量如果在國家允許范圍內,最好標注清楚。
回復:衛生部表示,正式公布的《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收錄于2011年4月20日頒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中,《標準》中明確指出,適用范圍涵蓋0至6個月的嬰幼兒配方食品不得添加食用香料,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蘭素、乙基香蘭素和香莢蘭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別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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