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觀察網報道,針對家樂濃湯寶包裝配料表出現“可能含有……”的注釋,聯合利華22日發表聲明表示,家樂濃湯寶產品包裝標識符合國家標準。
聲明中指出,家樂濃湯寶的包裝已經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產品成分進行了標識,同時,根據國際慣例和國家標準,家樂濃湯寶在包裝上用“配料中含有……”和“可能含有……”的方式來表達致敏物質信息的提示,旨在負責任地提示消費者有關致敏的可能性。
聲明還稱,聯合利華已將此情況報告給國家衛生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工商總局,并按照要求和程序規定,將濃湯寶產品標簽送交國家級權威檢測機構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判定,其結論是:“經檢驗,標簽一項符合 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的決定(總局2009年第123號令)》。”
此前,貴陽市工商局認為,家樂濃湯寶在其新包裝的配料中標注“可能含有”的字樣,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要求貴陽當地超市對“家樂”濃湯寶相關產品予以下架。受此影響,貴陽、長沙、北京、上海、成都、廣州等地超市陸續下架家樂濃湯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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