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吳德群 通訊員 奚漢通 呂晨辰)昨日,深圳檢驗檢疫部門在皇崗口岸入境小車道查獲一輛小車上攜帶100多公斤月餅,遠遠超過入境攜帶食品規定中所允許的數額。由于車主無法按要求提供貿易合同、原產地證明(衛生證書)等有效單證,檢驗檢疫人員將超出限量部分的月餅作退港處理。
深圳檢驗檢疫局有關負責人據此提醒,中秋佳節將至,很多入境旅客希望從香港帶一些知名品牌的月餅送給親朋好友,但旅客入境時需要按照檢驗檢疫相關規定攜帶限額內的月餅。
根據規定,入境旅客隨身攜帶食品以旅途合理自用為原則,每日每一品種食品以原廠運輸包裝"一箱"為限,每人每日攜帶食品總量不超過20公斤。超出限量的視為貿易行為,旅客應當按要求提供貿易合同、原產地證明(衛生證書)等相關單證,向入境口岸檢驗檢疫部門報檢,繳納相應檢驗檢疫費用,接受口岸檢驗檢疫部門的檢驗監督,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境。不能提供或提供相關單證不齊、無效的,將對其攜帶的超出限量部分的入境食品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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