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雞店店主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昨日受審。 晨報記者 郝笑天/攝
幾塊無照炸雞“毒死”一歲女童
店主下料憑感覺 亞硝酸鹽超標150倍 受審鞠躬道歉
一歲多的女童小文(化名)吃了幾塊炸雞,不幸中毒身亡。出售炸雞的食品店店主張繼存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檢方提起公訴。昨天,豐臺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小文的父母趕到法院,小文的母親提起死去的孩子痛哭流涕。被告人張繼存當庭向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
案情回顧
孩子死于亞硝酸鹽中毒
案發前,河南人張繼存在豐臺汾莊市場無照經營雞肉食品店。今年4月21日下午,小文的母親朱女士與孩子的姑姑從該食品店買了7元的炸雞。兩人回家后食用了炸雞。小文的姑姑撕開炸雞,給小文喂了幾塊吃。
“沒想到,我的孩子就么死了。”提起死去的孩子,朱女士忍不住哭了。她哭著說,過了半個小時,小文嘴唇發紫,不??摁[起來,她以為孩子凍著了,給孩子加了一件衣服。可是,孩子還是哭個不停,她打電話叫回丈夫,把孩子送到醫院救治。她也發生了嘔吐。
當天晚上,小文經搶救無效死亡。朱女士說,醫生說孩子是亞硝酸鹽中毒死亡,懷疑有人投毒。小文的父母向警方報案,張繼存被抓獲歸案。經檢測,造成女童死亡的原因是炸雞中亞硝酸鹽嚴重超標,超過國家標準15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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