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月餅被作為祭品于中秋節所食,中秋節吃月餅的習俗于唐朝出現,北宋之時,該種餅被稱為“宮餅”,在宮廷內流行,但也流傳到民間,當時俗稱“小餅”和“月團”,后來演變成圓形,寓意團圓美好,可是,這種寓意美好的傳統習俗卻日漸“變味”,中秋月餅“三宗罪”赫然在列。
第一宗,天價月餅吃不起。10個大小不一的月餅,除了本身采用所謂的鮑翅等原料外,外觀和普通月餅沒有太大區別,月餅外包裝為精美的木質或鐵質盒子,打開盒子,里面還有繪著精美圖案的包裝盒,盒上標注著1688元的價格,天價月餅可以說是“老大難”問題,當前雖已出臺《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的國家標準,但是包裝標準卻仍有死角和監管空白,例如廠商在設計制造產品時,并未在包裝盒外明確標注出內含物品的大小、包裝材質,因此執行標準的可操作性小,而天價月餅雖難以在大型商超出現,但是網購、個體店卻“風光依舊”。
第二宗,月餅保質期無保障。不同的月餅其保質期不同,這不僅和月餅品牌、口味有關,還和廠商生產月餅的加工工藝有關,這就存在一個問題,月餅的保質期沒有統一的規定,沒有相應的監管機制,保質期由“企業說了算”。 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梁銘宣指出,食品的保質期標識必須明確,這是保障食品安全必不可少的環節,相關部門必須加快填補此類監管空白。
中投顧問發布的《2011-2015年中國食品行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指出,食品是國民經濟中重要的支柱性產業,食品工業的現代化水平是反映人民生活質量和國家發展程度的重要標志,因此監管到位有其必要性。
第三宗,“月餅稅”讓人情何以堪?事實上在2009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通知中就指出所有收入都要納稅,因此,中秋月餅自然也在納稅的范圍之內,納稅是每個納稅人的義務,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這種納稅卻不免有些“破壞”過節的雅興,不少居民表示,能否不接受單位月餅,而直接以現金的形式返還再扣稅呢?讓人不免感嘆,當前物欲橫流的社會連過節都成為例行公事。(文/中投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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