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月1日起,隨著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吸引人們眼球的還有一個新名詞--"月餅稅",因為人們突然發現,節日期間單位發的各種福利也是要交個稅的,包括我們中秋節必吃的傳統食品月餅。
"月餅稅"其實一直在收
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最新《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而第十條更明確指出:"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也就是說,過節期間單位給員工發放的食品、購物卡、過節費等等均在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內。
青島市地稅局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其實,所謂的’月餅稅’一直都存在,從我們國家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就有了,只不過今年突然發現了這一部分內容。"
記者也就福利交稅的問題隨機詢問了幾位市民。在金融機構工作的程小姐顯然對個稅并不了解,她問記者:"這次過節我們單位發的是蛋糕券,也要交稅嗎?"公務員張先生也有疑問:"我們單位今年每人發了一盒月餅,是不是也要交稅?"顯然,很多市民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缺乏了解。
記者查詢之前的個稅法案發現,最近一次修訂是2007年,修改后自2008年3月1日起實施,當時的法案里面關于個稅征收范圍和形式的規定已經與目前最新的法案相同。即從2008年起,個稅征收的范圍和形式已經這樣實施了,而大眾的眼光基本上都被個稅起征點吸引過去了,應納稅所得額怎么算卻沒被注意。
福利交稅參差不齊
記者就福利交稅問題咨詢了青島市地稅局,政工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稅法規定,月餅、購物卡等這些過節發的福利都在個稅征收的范圍內,只要這個月的所有所得加起來超過個稅起征點,就要交稅。但現在,個稅的納稅人那么多,素質參差不齊,不規范的現象確實存在,但一般來說大型單位都沒有問題。"
目前,我國的個稅稅額在稅收總額中所占比重僅不到10%,而福利應交的個稅就更少了。《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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