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9月14日報道:買進口食品時可以看標簽、看檢驗檢疫合格證,可要是買以進口食品為原料的國產食品時,消費者就有些摸不著頭腦了。
14日中午,在南大街一超市酸奶專區,幾名消費者正在選購蒙牛新推出的一款低脂肪冠益乳酸牛奶。記者看到,這款酸牛奶包裝上,蔓越莓圖案的上方寫著“源自北美蔓越莓果粒”。在價格上,這種蔓越莓果粒酸奶也比同品牌同規格的酸奶貴了1元錢。
而在冰激凌區域,這種帶有“外國原料”名稱的商品就更多了。某企業生產的一款275克裝冰激凌,巧克力口味的包裝上就寫著“含西非可可粉”,芒果口味的就寫“含印度阿方索芒果漿”。
隨后,記者撥打了其中幾種商品包裝上留下的客服熱線。對于食品中所含的原料是否國外進口這一問題,客服人員給出了肯定答復,“我們的原料當然是進口的。”當記者問如何能證實時,對方只是稱只有進口食品才需要提供檢驗檢疫合格證,而加入進口原料在國內生產的食品則不需要。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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