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0日訊 買了一瓶“美年達”,里面竟發現一只蟲子。事情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但市民車女士一想起這事兒,還是覺得有點反胃。
昨日,車女士向記者出示了“肇事”的“美年達”飲料,在這瓶未開封的飲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只黑色的蓋蟲兒,有黃豆粒般大小,頭部觸須、六條腿等身形特征均保存完整。記者看到,該瓶飲料是500ml的“美年達”橙味汽水,生產廠家為“哈爾濱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生產日期為“2011年7月26日”。
據車女士介紹,她經常喝百事可樂的飲料,尤其愛喝“美年達”,2011年8月15日,她和同事在道外區的一家戲院里買了兩瓶“美年達”,在其中一瓶中發現了問題。車女士告訴記者,她當時曾聯系到哈爾濱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飲料的生產是在無菌車間內完成,以前從沒有出現過此類情況,可以賠償10瓶飲料。車女士表示不滿意,雙方始終未能達成一致。
記者從消協了解到,按照《食品安全法》第96條明確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消協人員指出,該條款明確規定的是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而非實物。
車女士認為,“廠家對生產、包裝等環節都沒有調查,直接就以賠償10瓶飲料草草了事,對消費者太不負責任!”
隨后,記者撥打了印刷在飲料瓶上的哈爾濱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質量服務熱線,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