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記者從吉林省政府了解到,該省計劃到2011年底確立一批平價副食品商店試點,到2013年基本形成覆蓋全省城市社區的平價副食品商店網絡。
吉林省在日前出臺的《關于推進蔬菜“三項建設”穩定農副產品價格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意見》中提出,重點在農副產品消費量較大且自給能力相對薄弱的中心城市,以及城市中的大中型社區或交通相對便利、中低收入群體相對集中的城區布點建設平價副食品商店。
據了解,這種平價副食品商店是經政府指定并在有關部門引導和扶持下,通過采取薄利多銷、產銷對接、減少中間環節、降低經營成本等營銷策略,以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銷售群眾生活必需農副產品,并在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期,承擔保障供應、平抑價格等社會責任的商業企業。
吉林省將對平價副食品商店實施減稅、減租、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同時規定,除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體設立的平價副食品商店外,應簽訂產銷對接合同或協議;以低于市場價格銷售群眾必需農副產品,并在價格發生異動時按照協議履行穩價惠民義務。
該省還將制定平價副食品商店考核退出機制,對未通過考核及整改的將取消其平價副食品商店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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