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0月25日訊日前,記者從寧波市工商部門獲悉,近日《寧波市食品安全示范店星級評定試行辦法》正式出臺,此舉表明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定星分級管理模式正式在寧波市啟動。
據介紹,示范店經營者應當遵守守法誠信經營規定,其中有“經營者不遵守示范店管理規定的”;“經營期間歇業超過3個月”;“轉讓給他人且不符合示范店條件的”;“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或者出現食品質量問題影響惡劣的”之一情形的,將被直接撤銷示范店稱號。被撤銷示范店稱號的經營者二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命名為示范店。
那么,應該如何申請星級食品安全示范店呢?記者了解到,一旦符合示范店創建條件,經營者可以向轄區工商所提出申請,由工商所進行實地檢查,并在廣泛聽取基層管理組織和消費者意見的基礎上向縣級工商機關推薦;然后由縣級工商機關通過核查、消費者評議、社會公示等方式,按照規定條件審查評定、公告并授牌。其中五星級由省級工商機關命名,四星級由市級工商機關命名,三星級以下由縣級工商機關命名。
據市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對食品示范店進行評級掛星,目的是樹立食品經營的典范,以引導更多食品經營者走正道、售正貨、樹正牌。預計首批示范店年底正式“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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