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何衡柯 孫舒揚)沃爾瑪銷售假冒“綠色豬肉”被罰款并停業整頓,但同行業并沒有引以為戒。昨日晚間,消費者李先生給本報打來投訴電話,其在京客隆回龍觀店購買的“紅心蜜柚”卻是普通蜜柚,但兩者單價相差兩倍多。而事后記者趕到京客隆回龍觀店后,出現問題的“紅心蜜柚”仍在銷售。律師指出,此舉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多次發生并且不予改正,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可能會做出行政處罰。
昨日,李先生在京客隆回龍觀店購買了一個蓋著“紅心蜜柚”防偽印章的柚子,售價29元。回家切開后發現,“紅心蜜柚”并非“紅心”,而是普通蜜柚。李先生隨即找到了京客隆店內負責人交涉被欺詐之事。
雖然京客隆方面負責人提出給予李先生1倍的賠償金,但李先生表示,賠償是小事,但超市“以次充好”,處理態度“不以為然”才是最大問題。他進一步解釋道,對于不熟悉紅心柚子的消費者來說,可能就不會注意到這些,吃了啞巴虧。
記者在京客隆回龍觀店發現,該超市出售的琯溪紅心蜜柚單價為6.78元/斤,而緊鄰紅心蜜柚的平和琯溪蜜柚價格為1.98元/斤,平和葡萄柚為2.98元/斤。另外,李先生反映的購買到假“紅心蜜柚”貨架仍在正常銷售蜜柚,京客隆回龍觀店并沒有改變“紅心蜜柚”的標簽。
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表示,京客隆此種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產品“以次充好”,消費者應該獲得1倍賠償。而超市自身應該更換產品標簽,修改相關價格。如果超市沒有及時更正錯誤,消費者可以撥打行政主管部門的申訴電話,最后由工商部門出面查處。
與京客隆用普通蜜柚冒充“紅心蜜柚”異曲同工,重慶沃爾瑪超市3家分店“以次充好”,將低價普通冷鮮肉假冒高價“綠色食品”。此后,重慶沃爾瑪13家分店停業整頓,罰款296萬元, 37名涉案人員被警方抓獲,沃爾瑪中國區總裁兼首席執行官陳耀昌黯然離職。
對于超市行業存在的問題,早在今年1月26日,國家發改委就點名指出沃爾瑪、家樂福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連鎖店存在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欺詐行為,并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這些超市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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