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價格監測辦法》將于12月1日起施行,對糧油肉蛋菜,以及成品油、房屋買賣、醫療教育等8類重要商品和服務實施價格監測。市政府法制辦昨天表示,這是本市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價格監測制度,如遇價格明顯波動或公眾集中購買,政府將啟動應急監測,并采取調控措施。
8類商品服務成價格風向標
“價格監測”是指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相關信息進行跟蹤、采集、分析、預警、報告。具體來說,就是由價格主管部門監測分析價格及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反饋價格政策和措施的執行效果;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并及時提出建議。
即將實施的《辦法》規定,共有8類重要商品和服務將被納入價格監測,其中包括糧、油、肉、蛋、菜等農副產品;成品油、燃氣、煤炭等能源產品;汽車、通訊設備、家用電器等機電產品;房屋買賣、租賃和土地出讓;醫療、教育、客貨運輸等服務;鋼材、水泥、有色金屬等工業生產資料;化肥、農膜、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國家和本市確定的其他重要商品和服務。
“將醫療和教育服務也納入監測,是為了掌握住院費、檢查費、書本費等政府定價項目的收費情況和水平,為定價提供參考。”市政府法制辦法制一處副處長王鴻劍介紹,價格監測數據能夠反映價格水平,并在控制通貨膨脹、抑制通貨緊縮、應對緊急情況、快速平息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不配合監測最高罰3萬元
為應對個別單位和個人不配合價格監測的行為,《辦法》首次明確了罰則。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須如實提供價格相關信息,拒絕配合,影響價格監測工作且逾期不改的,最高將處以3萬元罰款。
《辦法》提出了常規監測、專項調查和應急監測3種方式。常規監測在定點單位開展,選取合法經營、信譽良好、具有行業代表性的經營者,并向社會公告。定點單位要建立價格監測臺賬,安排專人準確、及時、完整地報送信息。王鴻劍透露,目前本市已有超市、商場、醫院等880個定點單位,每天報送所監測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和數量。
專項調查針對的是經濟運行中的熱點和難點、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價格問題。王鴻劍表示,由此得到的數據將參與宏觀經濟調控,“比如,要想知道近期豬肉漲價的原因,就得通過專項調查主動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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