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
■8家店鋪被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
■1家被移送公安機關
■單店最高罰款32萬余元
因在餐飲服務環節中制售火鍋油,違反《食品安全法》,成都“老堂客”為此付出慘痛代價,被罰沒155萬元,從此,“老堂客”在成都地盤消失。
昨日記者從市食藥監局獲悉,藥監部門已經對8家老堂客和金牛區成都蜀興胖媽爛火鍋責任有限公司——胖媽爛火鍋加盟店進行了行政處罰,其中老堂客新鴻路店被罰款32萬余元,登上罰款榜首,錦江區老堂客加盟店成都軒氏餐飲有限公司因在采樣中檢測出罌粟堿,已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連夜突擊:
老堂客涉嫌回收制售火鍋油
7月26日晚,央視《消費主張》欄目報道,在成都經營的連鎖火鍋店“老堂客”涉嫌回收火鍋底料制售火鍋油。7月27日―28日,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召集食藥監、公安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老堂客”火鍋店進行突擊檢查。
經查,“老堂客”火鍋店涉嫌回收火鍋底料,在后廚過濾,將過濾后的油和水進行熬制、冷卻后,再以1:1的比例加入到該公司原料廠生產的火鍋油中,然后用專用塑料袋進行分裝、塑封,最后銷售給顧客食用。
同時在突擊檢查中,金牛區成都蜀興胖媽爛火鍋責任有限公司——胖媽爛火鍋加盟店,也涉嫌回收制售火鍋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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