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0年因違規事項未披露而遭交易所通報批評之后,高金食品再度曝出信息披露違規事宜。
高金食品今日公告,因重大事項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深交所于12月7日對公司發出監管函。高金食品全資子公司四川高金房地產與宜賓市翠屏區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5日簽署《座談紀要》,并根據該紀要對高金房產參與翠屏區土地一級整理的投資款本金按約定利率計提利息,2011年6月沖減財務費用1662.91萬元,相應增加公司2011年上半年凈利潤1247.18萬元。公司對此重大事項沒有通過臨時報告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僅在2011年半年度報告財務附注里進行了說明。(記者 宋元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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