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12年的領導,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415萬元,還有551萬余元財產來源不明。12月2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市農委原副主任龔天榮涉嫌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龔天榮無期徒刑。
一同接受宣判的還有楊耀華、鄧宇浩、龔斌(鄧宇浩與龔斌系龔天榮的親友)以及重慶市種畜場。
法院是這樣判決的:
市一中院以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數罪并罰,對龔天榮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到十二年的徒刑不等。
龔天榮、楊耀華犯罪所得的贓款共計966萬余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被告單位重慶市種畜場犯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判處罰金108萬元。
龔天榮今年49歲。
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10年6月,龔天榮在擔任重慶市種畜場場長(位于巴南區李家沱)、重慶華牧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重慶市農業局副局長、重慶市農業擔保有限公司董事長、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重慶富邦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祖云(另案處理。周系南岸區肉霸,12月28日一審被判處死緩并處罰金4700萬元)等6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15萬余元,自己實際所得270萬余元。
據了解,龔天榮落網后,辦案人員在他的住宅發現價值達20萬余元的高檔煙酒。
此外,龔天榮的家庭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龔天榮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產共計折合人民幣551萬余元。
2004年10月至2009年12月,龔天榮不依法履行查禁職責,放縱周祖云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且利用職務之便,將本單位盈利業務交由自己的親友經營,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被告單位重慶市種畜場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向重慶某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該場所有的68.66畝土地,情節特別嚴重。
2005年6月至2010年4月,被告人鄧宇浩、龔斌明知被告人龔天榮的巨額財產系犯罪所得,仍提供銀行卡,將上述資金存入龔斌的個人賬戶內予以掩飾、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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