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12月29日報道:海南省東方市墩頭灣300畝海防林早在2002年被毀,然而在東方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最新的“總規圖”中,這片區域仍標注為“林地”,承包管護這片海防林的農民領了9年“護林費”,“開發商”得到“退塘還林”補償款140多萬元。
東方市毀林搞養殖
東方市墩頭灣被毀海防林地的現場,據當地群眾介紹,這片沿海基干林區2002年就被毀,建了魚塘,后來魚塘被臺風打掉廢棄,海岸線退縮了300多米。
東方市八所鎮益興村黨支部書記文世強說,上世紀80年代末,文兆欣辭去村支書職務,與村里簽訂400畝《租地種樹合同》,拉上王海二貸款請幫工,到2000年造林300畝。王海二與市林業局簽訂了經營承包合同書。2001年底,當時的市領導帶“開發商”許進東到村里,說要搞水產科研養殖。成片林子被毀,300畝海防林變成一片爛泥灘。
受害人拿護林費上訪
王海二說,他9年來不斷上訪。東方市林業局為擺平這件事,2005年任命他為專職護林員,每年的護林費從1000多元調到4800元。“海防林都沒有了,我還領護林費,我就把這錢拿來做了上訪的路費和伙食錢。”
今年初,“開發商”許進東領到了巨額“退塘還林”補償款。許進東接受采訪時說,當時東方市領導請他投資,說優惠政策可以很特殊,“先上車后買票”,把水產養殖先搞起來。哪知幾場臺風一來,投資全泡湯。2009年東方市政府注銷了他的“海域使用權證”,他現在一無所有。“我修建魚塘投入了那么多,現在政府給的140萬元只是補償,我還想要政府給賠償款。”
東方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趙承強說,前些年查出許進東開辦的公司沒有登記注冊,簽訂《海域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公章是偽造的,所以注銷了他的海域使用證。東方市林業局生態辦主任麥明剛說:“那片魚塘的確是許進東經營的,因此發放了140萬元的補助費。至于許進東當初毀林的事,我不在崗位上,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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