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12月30日消息,(記者李文蕊)為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鞏固北京市新農合工作成果,持續有效減輕參合農民醫療負擔,逐步縮小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差距,2011年12月27日,北京市衛生局、北京市財政局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基礎上,按照費用較高、社會廣泛關注的原則,聯合出臺了關于提高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的政策。此項政策,對新農合患9類重大疾病人員,住院費用政策范圍內的報銷比例將不低于70%。市財政安排1.4億專項資金,用于提高新農合重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
擴大保障水平的9類重大疾病包括:括惡性腫瘤;終末期腎病(腎透析);重性精神病:癡呆;癲癇所致精神障礙;顱腦損傷所致精神障礙;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癥;持久的妄想性障礙;分裂情感性障礙;躁狂發作(伴有精神病性癥狀和沖動行為);雙相情感障礙;抑郁發作(伴有精神病性癥狀和自殺行為);復發性抑郁障礙(伴有持續和嚴重社會功能損害);精神發育遲滯(中度及以上);精神發育遲伴發精神障礙;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重大器官移植(與北京市職工醫保范圍一致)。
提高部分患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新農合保障水平工作,即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同時也是北京市新農合又一重大惠民政策,各級、各部門將要高度重視,對符合政策規定保障范圍內的患者補償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并及時組織開展補充報銷工作,確保住院治療政策范圍內補償比例不低于70%。此項政策的實施,將減輕參合人員重大疾病患者的就醫負擔,切實提高參合農民醫療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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