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9點左右,一輛“雷克薩斯”越野車被交警攔下,車主被檢測為飲酒后駕車。可當車主信息輸入查詢后,交警大吃一驚,原來此人已經身背了一次醉駕和一次飲酒后駕車,加上這一次,已經是三次酒駕了,而且還是在兩年之內。據交警六大隊透露,高某第三次酒駕,因為是在駕照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因此兩個違法行為并罰,將被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20天。
當晚9點左右,交警六大隊在幕府西路查酒駕,這時一輛嶄新的“雷克薩斯”越野車出現在了前方。可就在距離交警20多米遠時,該車突然停了下來,駕駛室內跳下一名男子,轉身就走。交警周禮立趕緊跑上前,一把將男子拉住。男子身上一股酒氣,周警官對其進行了吹氣檢測,結果體內酒精含量顯示為54.6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但面對交警的調查,車主拒不配合,不肯說出姓名。
一番努力后,交警發現此人和一名曾因酒駕被處理、名叫高某的人很相像。過了一會兒,交警喊了一聲,“高某。”“哎!”男子下意識回答了一聲,這一出聲,他就知道露餡了。確鑿事實下,高某交代了酒駕的情況,原來他和幾位生意上的朋友到附近飯店吃飯,出于北方人的豪爽個性,就喝了幾杯。酒宴結束后,高某就讓隨行的表弟開車送他回家,當車子行駛到距家不遠的地方時,他便要求自己親自來開,畢竟這車剛買不久,有駕駛的欲望,哪知被交警逮個正著。
事實上,加上剛剛被查的這一次,高某在2年內已經3次酒駕了,前兩次分別是飲酒后駕駛和醉酒后駕駛。高某第一次酒后駕駛被查是在2010年1月28日傍晚時分,當時是一輛“帕薩特”轎車,因違停在路邊被交警發現。交警查處時發現高某睡在車內,便示意其離開,哪知高某車子開得歪歪扭扭,交警發現有問題,便上前進行檢查,結果發現高某身上有酒味,最終檢測結果是42mg/100ml,為飲酒后駕駛。根據當時的規定,高某被罰款500元,記6分,暫扣駕照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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