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30日已受理“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引發的養殖戶損害賠償糾紛案。鑒于社會廣泛關注此案,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日前對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長李秀杰進行了專訪。
涉及當事人多立案比較復雜
問:能否介紹當事人遞交訴狀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有何主要訴求?
答:目前,天津海事法院共收到兩起涉及“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引發的養殖戶損害賠償糾紛起訴材料,共涉及136名養殖戶。1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樂亭縣欒樹海等29名海產養殖戶,向天津海事法院遞交了訴狀。12月13日,河北省李學志等107名養殖戶也遞交了訴狀。
欒樹海等29名海產養殖戶的訴訟請求是,要求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賠償對他們因溢油事故造成的養殖損失2.347億元;其次,要求二被告支付703萬元的鑒定費用;第三,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訴訟理由是,29名養殖戶在河北省唐山市樂亭縣的海灘從事水產養殖,由于康菲公司漏油污染造成了養殖的海參、車蝦大量死亡,同時,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沒有向社會公布污染的事實,造成養殖戶誤將含有油污的海水納入了養殖池。2011年7月11日,養殖戶發現養殖池內的海參和車蝦大量死亡,發現損害之后,29名養殖戶分別委托了鑒定機構對污染的原因進行鑒定。鑒定報告顯示,養殖池內海水、海藻有大量的石油烴,對于受損的海參、車蝦進行檢驗的結果是,石油烴不合格造成養殖物的死亡。
29名起訴人認為,由于被告的污染行為造成損失,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向二被告提起訴訟,要求二被告進行賠償。
30日受理的是欒樹海等29名養殖戶訴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損害賠償案。法院方面正在對李學志等107名養殖戶訴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損害賠償案的原告身份進行逐一核對。
將公開、公平、公正審理案件
問:為什么是天津海事法院受理此案?法院將如何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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