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近日發布公告稱,自2月1日起,各省級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停止受理獸藥gmp驗收申請。
公告稱,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號),獸用粉劑、散劑、預混劑生產線和轉瓶培養生產方式的獸用細胞苗生產線已列入該指導目錄限制類項目管理。按照《獸藥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停止受理上述生產線項目獸藥gmp驗收申請。
不過公告表示,四種情形可以繼續受理:持有獸用粉劑、散劑、預混劑產品或轉瓶培養生產方式獸用細胞苗產品新獸藥注冊證書的;獸用粉劑、散劑、預混劑具有從投料到分裝全過程自動化控制、密閉式生產工藝的;采用動物、動物組織或胚胎等培養方式改為轉瓶培養方式生產獸用細胞苗的;在原批準生產范圍內復驗、改擴建、重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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