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養雞戶把大量肉雞賣給食品加工企業,企業卻長時間拖欠貨款,理由是:沒錢。養雞戶要想拿到貨款,被推薦回購企業產品。天天315本期關注:欠賬有理嗎?
中廣網北京1月19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春節就要到了,大家都在歡歡喜喜地準備過大年,可是,湖北省安陸市的幾位養雞戶卻高興不起來,因為最近幾個月他們賣出去了幾十萬只肉雞,可是錢到現在都沒有完全收回來。潘先生便是其中的一位:推薦閱讀伊朗將美軍無人機據為己有 計劃送還飛機模型給美國 去年國企利潤2.26萬億十二五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8% 制造業拖后腿 fdi再現負增長 春晚彩排趙本山排場大(圖)關羽和希特勒在一起 驚世油畫(圖)[股神爭霸] 漲停王浮出水面趙曉:收入差距為何有增無減?
消費者有話說:食品公司長期不履行合同
潘先生:我們從2011年10月份跟寶迪公司開始打交道送雞,10月份、11月、12月這三個月跟寶迪公司前前后后總共送了10萬只雞,最后臨近年關的時候還有58萬塊錢左右沒打給我們。
記者:那一共您這10萬只雞一共賣了多少錢啊?
潘先生:一共賣了200萬塊錢。
記者:跟他簽合同了嗎?
潘先生:合同簽的是物價合同,就是規定了時間、價格、地點和付款的時間,都規定了。不管是合同以內的還是合同以外的,價位也是定好的,時間都是定好的,結果他付款的時間沒有兌現。
記者:但欠款的原因是什么?
潘先生:欠款的原因他們公司沒錢。
記者:那你們當時簽合同的時候規沒規定,如果他不能按時付款,那么他承擔什么樣的責任? 潘先生:如果我們沒有按時交雞給他,他倒是規定,因為合同是他們擬的,沒有對他們做出什么規定。
主持人:聽得出來,由安陸寶迪公司擬定的合同只規定了養殖戶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如果養殖戶違反合同,將被扣錢,但是如果寶迪公司自己違反合同會怎么處罰,將承擔什么責任,卻沒有規定。盡管這份合同有不平等的意味,但是養殖戶們并沒有在意。潘先生說,更讓他們煩惱的是:最近安陸寶迪公司又強制養殖戶們購買公司的產品,來換取部分欠款:
消費者有話說:不但不還錢 還強買強賣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