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1月14日訊(四川新聞網兩會報道組記者 侯青伶)近日,有網友稱食品安全是他最關心的問題,“特別是小娃兒食品讓人很不放心。現在學校門口哪些歪零食咋沒人整治?為何不能像酒駕那樣嚴厲懲治?”四川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期間,來自廣元代表團的盧春剛表示確實應該針對食品安全制定管理辦法,他建議盡快制定四川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法實施辦法。推薦閱讀組圖:致敬春晚30年 回顧歷年春晚小品笑星主心骨 標普調降法國等9國評級 希臘一年期國債收益率超過400% 鐘山:對完成全年外貿任務有信心 蘋果排隊搶購者九成是托(圖)張紹剛與女海歸互掐視頻爆紅(圖)[股神爭霸] 漲停王浮出水面卞洪登:房價還有很大上漲空間
建議制定四川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并明確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有關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本法制定。”
因此,針對整治學校門口不合格食品攤販的問題,盧春剛指出,“由于小作坊及食品攤販生產規模小,條件比較差,監管難度大,從具體工作中看,確實要明確相應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以規范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生產經營行為,防范食品安全風險,我建議盡快制定四川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為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監管提供法規保障。”
建議盡快制定四川省食品安全法實施辦法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實施后,國務院于2009年7月頒布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這一法一條例的頒布及實施,對于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保障食品安全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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