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安穎)劉某組織自己的父親、妻子、小舅子做起“家族企業”,專門經營名酒包裝盒,在半年的時間里,涉嫌銷售非法制造的名酒注冊商標標識共計6萬余件。
近日,劉某一家四口因涉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被昌平檢察院批捕。
檢方介紹,劉某從老鄉處得知,銷售假冒的白酒包裝盒可以獲利,便通過朋友引薦,認識了專門從事假冒白酒包裝的南方人穆某,兩人經商量,開始合作銷售假冒白酒包裝。
隨后,劉某叫來小舅子,幫進貨和送貨,劉妻負責給大家做飯、看孩子,偶爾跟著運送貨物,劉某讓他的父親制作白酒包裝盒,順便看大門。
檢方確認,劉某通過穆某聯系,購進半成品包裝盒后,在自家的作坊進行后期加工,再對外出售。在半年的時間里,劉某等人銷售非法制造的五糧液、茅臺、瀘州老窖、劍南春等注冊商標標識共計6萬余件,非法經營數額30萬元,違法所得數額12萬元。
作者:安穎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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