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19日報道:(記者史文芳)記者今日從衛生部獲悉,當前,我國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基本實現,全國29個省份增加了基本藥物種類,平均增加205種。上海、重慶、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7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基本藥物制度已經率先覆蓋到村。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旨在保障群眾基本用藥需求、減輕群眾用藥負擔,同時也是破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藥補醫”機制的關鍵環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來,這項改革進展順利。
2009年8月,國家發布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版)》,遴選確定了307種基本藥物,并將中藥飲片一并納入。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和群眾用藥習慣,又增補了部分藥品種類。目前有29個省份增加了基本藥物種類,平均增加205種。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分步實施、穩步推進,2009年在30%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啟動實施,2010年擴大到60%,2011年7月底已經全面覆蓋,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2011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把基本藥物制度延伸到村衛生室,使農村居民更加便利地享受到基本藥物制度的好處。目前,上海、重慶、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7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基本藥物制度已經率先覆蓋到村。從配備使用情況看,基本藥物品種數量基本能夠滿足基層群眾用藥需求。群眾用藥負擔下降,基層醫務人員用藥行為逐步得到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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