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已廢止“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的規定;工商、食品和藥品監督部門仍執行禁止河豚入市規定;醫生建議“河豚雖美味,但還是不吃為好”
合浦縣一名男子在飯店吃了河豚后身亡,其妻遂向飯店索賠。因尸檢結果未能證明是河豚“造孽”,索賠沒有結果。雖然“河豚有毒”,可在北海吃河豚卻屢見不鮮。
吃完河豚身亡,不知由何引發
今年春節前,合浦的韋女士向本報投訴稱,去年9月2日,她丈夫在合浦縣城一家飯店里吃午餐時,與朋友一起吃了該飯店的招牌菜——龜魚(當地對河豚的稱法)。兩個小時后,她丈夫去上衛生間時跌倒,結果不治身亡。韋女士認為丈夫是食河豚中毒導致的,遂向經營河豚的飯店索賠。
事情發生一個月后,韋女士丈夫的尸檢鑒定結果是死于冠心病。飯店因此拒絕賠償。
韋女士認為,國家明令禁止河豚流入市場的,“如果沒有河豚出售,我丈夫也不會吃,可能也就不會死亡。”2月3日,韋女士認為,經營者和執法部門更有責任,明知道不能經營,難道也沒有人管?”
記者在北海工商部門、食品和藥品監督部門采訪時,這兩個部門均稱,在市場上沒發現有人銷售河豚;在飯店也沒發現有河豚當菜賣。
雖然規定沒了,仍然不敢放松
在北海和合浦,河豚的確極少在市場里出現,但當地“拼死吃河豚”的事情,卻屢見不鮮。
有食客向記者介紹,當地人要是想吃,還是能找到經營“龜魚”的飯店。一般河豚是不上菜譜的,來吃這道菜的,必然是熟客。烹飪河豚是有專門廚師的,廚師會辨認河豚是否有毒,所以他們才敢吃。據了解,北海及合浦有為數不少的飯店都在悄悄經營河豚。
3日,北海市工商局及北海市食品和藥品監督局有關人士均表示,我國《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
據了解,早在1990年11月20日,衛生部便頒布了發布《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該辦法第3條曾明確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可在2010年10月28日,衛生部便宣布廢止該管理辦法,銷售河豚魚是否違法,也隨之讓人陷入猜測。
雖然衛生部的對禁止河豚上市的規定沒有了,可對工商、食品和藥品監督部門來說,那根緊張的弦還在繃著。北海市這兩個部門的有關人員說,他們依然執行著禁止河豚流入市場的規定。
河豚品種甚多,還是不吃為好
北海水產專家閻博士告訴記者,據他所知,河豚養殖在國內已經開始很多年了。10多年前,北海也曾有公司養殖過河豚。他認為,河豚先天含有毒素,“國內多年來嚴格管控,一直沒有放開河豚魚市場”。
市場解禁沒有明朗化,河豚仍然在人們的餐桌上徘徊。閻博士說,事實上,在江蘇和大連等地都在發展人工養殖河豚。
一位曾在北海海產品加工企業工作過的技術員介紹,并非所有的河豚都有毒。這就是為何有人吃了一輩子河豚,都安然無恙的緣故。另一方面,河豚品種甚多,含毒情況比較復雜,其毒性強弱隨品種、季節、性別及魚體部位不同而不同。春季是河豚產卵季節,此時河豚的毒性最強,也是河豚中毒的高危險期。
北海人民醫院急救室的周主任介紹說,河豚毒素是一種很強的神經毒素,可使末稍和中樞神經呈麻痹狀態,進而抑制呼吸中樞。食用有毒河豚數分鐘后,食用者即可急速發病,一般先感覺手指、唇、舌有刺痛,然后出現惡心、嘔吐等胃腸癥狀,四肢無力,嚴重者全身麻痹癱瘓、呼吸衰竭死亡。潛伏期一般為10分鐘至3小時,最長達7個小時。河豚中毒死亡率很高。
為什么同桌吃河豚,也可能有人沒事呢?周主任說,這是根據食量大小,或者各自的體質差異而不同的。他建議:“河豚雖美味,但還是不吃為好。”(冷海)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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