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省省連續16年蟬聯全國海洋經濟生產總值冠軍的背后,與海事有關的訴訟案件也逐年遞增,去年,管轄全省海域及南海部分海域的廣州海事法院案件的標的額猛增了1/4,達到39億多元。
昨日,廣州海事法院向社會公開發布《2011海事審判白皮書》。新任廣州海事法院院長的鐘健平介紹,《白皮書》從審判的角度分析了我國當前海洋開發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并向相關部門、海運行業及民眾提出司法建議。去年12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廣東省內海事行政案件、海事行政賠償案件,陸源污染海域及通海水域糾紛及海洋開發利用糾紛案件等四類案件由廣州海事法院管轄。
圣狄輪觸礁漏油調解促成賠償6000萬
廣州海事法院有關負責人通過大要案,講解了海事領域索賠的問題。
2009年9月,巴拿馬籍“圣狄”油輪在香港卸載完貨物后,受臺風影響,漂移至珠海高欄島長咀海域觸礁擱淺,事故造成“圣狄”輪油艙破損,772噸燃油泄漏,造成高欄島飛沙灘一帶海域和海岸線受到污染。此后,珠海海事局、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珠海市飛沙灘旅游開發有限公司、趙傳富等50名養殖戶起訴巴拿馬籍圣狄航運有限公司,訴訟標的達人民幣1.89億元。
2010年12月14日,廣州海事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準許被告設立非人身傷亡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基金數額約合1100萬美元及利息。2011年,法院開庭主持原、被告進行調解,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向所有原告共支付折合人民幣約6000萬元作為賠償。
沿海油污案頻發養殖戶不知向誰索賠
廣州海事法院有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重大海上溢油事故頻發,當發生海洋或通海水域污染損害時,養殖戶可以提起賠償訴訟,尋求法律保護。但是,一些養殖戶不清楚向誰追討賠償,不明白向哪里的法院起訴,尤其是不懂得如何向法院提交證據,影響了養殖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利于自己的合法權益維護。廣州海事法院近年來審理的油污案件近400件,這次就通過《白皮書》向養殖戶提出訴訟指引。
海事海商案呈6個特點結案標的總額39億
來源: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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