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5日報道:為鼓勵商業銀行加大對文化產業的信貸信貸支持力度,全國政協委員、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在今年“兩會”提案中建議,進一步完善文化產業融資環境,出臺相關的定向政策,幫助銀行降低文化產業企業融資風險,引導銀行扶持文化產業發展。
文化產業是一國綜合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較快,但在gdp總量中的占比仍然偏小,也是為數不多的對外貿易逆差領域。目前,資金匱乏已經成為束縛文化產業發展的瓶頸之一。由于文化產業自身具有輕資產特點,可抵押資產少,加上文化產業外部融資環境不完善,銀行業文化產業信貸占比較低。
對于這一瓶頸問題,2010年人民銀行、財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圍繞現實金融資源和文化產業的有效對接,立足于發揮信貸、保險、證券等多層次金融市場資源,在信貸產品創新、完善金融服務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和政策指導,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二十項措施。各地區政府部門也紛紛根據各地實際,制定了一些具體的措施。盡管各級政府對于支持文化產業發展、促進金融機構文化產業信貸業務做出了諸多努力,但現階段仍然存在政策層面缺乏有效安排、執行層面力度不夠等問題。
對此,馬蔚華建議,繼續制定和出臺各項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切實優化文化產業企業經營和發展的外部環境。同時,通過進一步強化有效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增強商業銀行對文化產業企業融資的信心。具體來說:一是政府進一步加強文化產業企業政策性擔保機構或再擔保機構的設立和引導,對商業銀行為文化產業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與銀行共同承擔文化產業企業融資風險;二是設立一定的文化產業風險補償基金,對于金融機構在文化產業融資上的損失,由基金進行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
他還指出,為鼓勵商業銀行大力開展文化產業企業融資業務,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減少不良貸款核銷審批程序,提高文化產業企業貸款呆賬核銷效率,將核銷期限確定為認定損失類貸款后不超過180天。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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