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管部門的重拳出擊下,各類食品安全事故仍時有發生,消費者信心重建任重道遠”。今日,在京參加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的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陶然居集團董事長嚴琦向記者介紹,她將提交一份關于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提案,建議修改和完善《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進一步確保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
建議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在食品安全問題影響越來越大的當下,用重典、下猛藥整治已成共識。嚴琦說,但經過調研發現,目前食品安全方面仍存在監管體制改革尚未到位、配套法規滯后、安全風險監測基礎薄弱、安全標準數量少指標粗、經費不足影響執法效果、部分企業未能落實責任、社會監督不夠等問題。
為此,她建議應注重刑事手段和民事手段“雙管齊下”。必須廣泛發動民眾參與,尤其是消費者積極維權,如提起民事索賠訴訟等,從法律制度上賦予維權者以利益激勵,調動其維權積極性。建議暢通公益訴訟、集體訴訟等維權模式,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提高懲罰性賠償額度,明確懲罰性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食品安全“連坐制”應該擴大
“連坐”不能僅限于上游原輔材料生產者、中游供貨商和下游產品銷售者、使用者”,對于目前起到很大效果的食品安全“連坐制”,嚴琦認為還需改進,那就是應當“連坐”監管者、鑒定檢測機構。
另外“行業連坐”、“區域連坐”必須依法進行,依照程序調查取證,對能夠證明自己盡到了義務的企業不能不分青紅皂白“一鍋端”。
《食品安全法》還需要修改完善。嚴琦認為,修改內容需要明確界定初級農產品和生產加工食品(比如豆芽制發、鹽漬和干制海水產品、毛茶制作等),消除管理盲區。要明確界定生產加工環節與流通環節,對自制零售、前店后廠、現做現賣等行為厘清監管責任。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自制包子、饅頭、糕點出售的衛生問題明確監管責任部門。對無證生產經營食品行為的取締工作應明確由工商部門牽頭查處,質監部門配合。
治理餐飲采購灰色利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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