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南通市國稅部門工作人員走訪市區大型超市,落實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政策,指導超市負責人對蔬菜的銷售情況進行獨立核算。國家新近出臺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這一政策后,經測算,南通市有260戶納稅人因此受益,年減免稅達500余萬元。專家分析,由此次減稅帶來的蔬菜流通領域成本降低,會促使蔬菜零售價格下降,消費者將因此直接受益。
財政部、國稅總局聯合下發的通知明確,自今年1月1日起,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而此前對銷售農產品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 1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銷售農產品的小規模納稅人則執行3%的征收率。通知規定享受免稅的蔬菜品種目錄,包括根菜類、薯芋類、蔥蒜類、白菜類等14個類別219個品種,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等工序加工的蔬菜也屬于免稅范圍,各種蔬菜罐頭除外。
據市國稅局統計,南通市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不含市場內臨時經營戶)有260戶,其中企業130戶,個體工商戶130戶。2011年全市蔬菜流通企業蔬菜銷售收入約3.85億元,入庫增值稅500余萬元。
南通市的大中型超市,成為優惠政策享受的主體。記者在采訪中得知,過去由于超市難以取得農產品收購憑證等因素,“農超對接”這一模式受到了一定限制,這次國家實施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可掃清目前障礙,有效促進“農超對接”的開展,保證市民吃上平價菜。
國稅部門提醒,納稅人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朱蓓寧)
來源:中國水果蔬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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