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臺“國酒茅臺”商標近日通過初審,山西汾酒、洛陽杜康等知名白酒企業紛紛對此提出異議。
一石激起千層浪,日漸激烈的“國酒”商標爭奪背后究竟是爭名奪利還是另有隱情?商品只要“國”字加冕就能市場稱王?
茅臺“國”字加身前途難料
自7月20日“國酒茅臺”商標通過初審,白酒的“國”字號商標觸動了白酒行業的敏感神經,眾多酒企群起而攻之。
汾酒、杜康打響了反擊茅臺的第一槍。8月6日,這兩家白酒企業將異議申請書遞交至工商總局商標局。
汾酒集團在商標異議申請書中指出,商標局初步審定公告中,被異議商標違反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的有關規定。業內人士表示,不僅是汾酒集團,其他白酒企業也打算提出異議申請。
“所謂‘國酒’,其身份應該是國民普遍認可的,而不應該是某個廠家自詡自封、自吹自擂,也不應該是哪個官方部門拋開民意為之加冕的。試問,如果將‘國酒’的殊榮授予茅臺,那些占據國民多數比例的普通百姓是否愿意?違背民意的‘國酒’,又怎能稱得上是名副其實的‘國酒’?”在洛陽杜康控股官方網站上,記者看到了這樣言辭激烈的話語。網站首頁顯著位置發布的《關于反對“國酒茅臺”申請商標的公開信》中,杜康則提出10條理由對茅臺申請“國酒茅臺”商標表示強烈反對。
事實上,7月20日,茅臺申請的“國酒茅臺”商標初審通過,已經是貴州茅臺第10次申請該商標,在此之前,茅臺申請國酒商標經歷了“九死”。自2001年9月至2010年6月,近十年間,貴州茅臺曾9次申請“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均未獲得成功。而此次申請一審通過讓眾多白酒企業認為是“九死一生”。
大同證券研究員郭得存認為,畢竟公示期有3個月,不僅僅是汾酒、杜康,還會有越來越多白酒企業加入。
爭奪“國酒”意在名利?
有專家表示,越來越多白酒企業加入爭奪戰,這背后既有爭名奪利,也不排除借機營銷。
“茅臺冠以國字,不僅揚名,更是逐利。”山西省社科院研究員譚克儉說,之所以受到白酒企業抨擊,除了茅臺歷史文化底蘊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其背后是市場競爭和利潤的影響。
來源:新華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