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業是我國漁業生產的支柱產業,同時也是高投入、高產出、高風險的“三高”產業,極端自然災害、水域環境污染和突發疫情等,常會給水產養殖業者造成巨大損失。建議加快推進政策性水產養殖保險事業發展,給予水產養殖者應對養殖風險的保障。”
3月4日,在遼寧代表團駐地,全國人大代表劉清蓮還在進一步完善自己帶來的關于“加快推進政策性水產養殖保險事業發展的建議”。
從事水產行業13年,劉清蓮從工廠化種苗繁育,到基地開發養殖,再到精細產品加工,歷經了水產行業的整個產業鏈。2009年的時候,一場意外降溫,讓劉清蓮的水產養殖遭遇重創。“那場意外使包括我在內的很多水產養殖戶損失慘重,當時我們真是欲哭無淚,”劉清蓮說。
長期以來,在水產養殖業遭遇災害時,國家和各級政府往往會對受損者給予一定補償。劉清蓮認為,對受損者來說政府補償畢竟是有限的,災后漁民僅依靠政府救助恢復生產也十分困難,政府補償并不是抵御災害的長久之計。
劉清蓮表示,近年來,水產養殖業者的保險意識和轉移風險的需求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水產養殖者在努力尋求水產養殖保險服務,漁民迫切需要保險機制進入水產養殖漁業生產。但很多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保險,因水產養殖業風險高、損失大、賠付率居高不下的高風險特性,往往不愿意涉足;一些已經經營水產養殖險的保險公司,也選擇了淡出市場的避險策略,而水產養殖業者往往也會因其保費率太高,望而止步。
今年2月,國務院通過了《關于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研究確定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完善漁業保險支持政策,積極開展海水養殖保險”。劉清蓮說:“國家有了好的政策支持,我建議,為保障廣大水產養殖漁民的財產安全,促進水產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應盡快推進政策性水產養殖業保險的建立,健全全國性水產養殖業風險防范體系。”
劉清蓮說,為了保障水產養殖業者利益和水產品的正常供應,開展政策性水產養殖保險十分必要。水產養殖作為農業生產的一部分,應得到國家政策保險的支持,將水產養殖保險納入國家政策性農業保險范疇,提高水產養殖抵御自然災害風險和災后復產重建能力。(霍玲, 李爽)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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