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湘鄉警方切斷了一條源自福建省的病死豬肉跨省流通渠道。
據悉,“福建老板”即福建長汀人雷某某,他在龍巖市上杭縣買下一座凍庫,并在人流稀少的山上租地,建成病死豬肉加工廠。病死豬的來源渠道,一是向養豬戶收購,二是雇人在養豬場附近撿拾被丟棄的病死豬。今年初,雷某某與遠在湖南省的王強聯系上,許以較低的價格,企圖將自己加工的病死豬肉銷往湖南。王強明知“一分錢,一分貨”,對方提供的低價豬肉很可能是有問題的,但他被低價吸引,同意合作。今年3月7日,雷某某把病死豬肉運來。
經過湖南省專業檢測機構檢測,這批豬肉產品是藍耳病病毒陽性,屬于病死豬肉。如果被人食用,將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
按政策規定,病死豬應該無害化處理或銷毀,然后由財政予以補貼。但對養豬戶來說,國家的補貼太少,不如賣給病死豬肉加工者劃算。
病死豬肉能出售,關鍵在于無公害處理這一源頭。只要躲過源頭控制這一關,無論是用貨車運,還是用冷凍車運,病死豬肉的跨省流通簡直是“暢通無阻”。運到目的地后,接收的商人快進快銷,由作坊加工成臘肉等制品,銷往市場,流向老百姓的餐桌。
防范病死豬肉的跨地區流通,首先要源頭上控制好,讓養豬戶在病死豬上獲得更多補償,防止死豬被賣,并且監控病死豬流向。另一方面,對對凍庫實行每日流入豬肉質量動態監管。同時,加大違法犯罪的處罰力度,防止病死豬肉流向老百姓餐桌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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