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糧頂替新糧,騙取地方儲備糧貸款和貸款利息、管理費用等財政補貼,將取消承儲職責。記者昨獲悉,湖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將于下月起施行。
儲備糧要達到國家和省級質量標準
地方儲備糧是縣級以上政府儲備的用于調節糧食供求平衡、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的糧油。2011年,省糧食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曾聯合出臺《湖北省地方儲備糧油管理暫行辦法》,此次是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頒布《湖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
兩個辦法都規定承儲企業收購入庫的地方儲備糧應當是當年生產的新糧、新油。儲備糧實行輪換制度,儲存的糧食、食用油分別不得超過三年和兩年。新辦法還要求,儲備糧要達到國家和省級質量標準。
舊糧頂替新糧 或被取消承儲職責
辦法明確提出,承儲企業不得虛報、瞞報儲存的儲備糧數量,不得在儲存的儲備糧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不得擅自串換品種、變更儲存地點、倉號、油罐,以儲備糧對外進行抵押、質押、擔保或者清償債務,以舊糧頂替新糧,騙取地方儲備糧貸款和貸款利息、管理費用等財政補貼。出現這些行為拒不改正,將取消其承儲職責。
辦法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騙取、擠占、截留、挪用地方儲備糧貸款或貸款利息、保管和輪換費用等財政補貼,并強化第三方監管,要求財政部門、農業發展銀行、價格主管部門、審計機關等進行監督檢查。
(羅婷)
來源:長江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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